• 转帖:介绍美国制度常识性知识-法律1

    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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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追求自由民主的人们,我们都是从小被用狼奶灌大的人,所以写反对狼的文章也经常拿狼奶来写,这怎么能写得好呢?写自由民主的文章首先就是要停止使用狼奶语言,哪些是狼奶语言呢?举个例子——“苏联美国,这就是典型的狼奶语言,正确的语言体系应该叫苏国美联。因为苏国是真正的集权国家,美联才是真正的联邦国家,而狼奶语言体系完全遮蔽了这个真相。几乎与政治有关的所有词汇基本都是如此。下面我一条条分析。

    2“这个词在古代汉文明中,中央集权世袭皇帝制/度中曾经存在过这个行政编制,是一个比现在的省大一点的行政区域范围,管理官员由中央集权头头指派,这个砖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完全扭曲了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这些邦国",美联的这些邦国的领导都是各邦国自己决定的,就是当年组建合众国也是13个国家自愿联合成立的,就和现在欧盟走向大联邦是一样的。所以大家停止使用这个根本不能表达本意的砖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而应该使用自由民族语言体系词汇 —— "邦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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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面再分析一个狼奶语言体系词汇白宫,其实正确的自由民主语言体系应该叫白房子”“白房,因为它根本不是代/表砖制不平等的什么,是“white house",不是“white palace”.

     4上面说到美联邦的那个白房子,现在就说说在这个白房子里面办公的那个人,在狼奶语言体系中这个人叫总统,哇!好厉害,是了,还要,听起来像是总揽一切大权、统治一切,比皇帝还厉害,至少差不多。
    其实呢,这个在狼奶语言体系中听起来大的不得了的总统,既不能制定这个国家任何法律,也不能按法律裁定任何事情,即:既没有立法权,也没有司法权,甚至连他下面任何一个邦国、任何一个城市的领导都管不着,你说他还总统个什么,他仅仅有按照法律执法的权力而已,并且了解美联法律的都知道,他们的法律对这个总统具体执法方式也有很多限制,所以他压根不是什么总统,而仅仅是个联邦首席执行官"而已,追求自由民主的人们应该停止总统这个砖制狼奶词汇的使用,改用联邦首席执行官",或者简称美联执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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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了美联邦的那个首席执行官,我们知道他仅仅是个执行者,根本不是狼奶语言体系中的总统,那么我们又看看他在执行什么呢?了解后才知道,他们执行的是个叫议会的机/构制定的法律或法案,其实这也是个狼奶语言体系词汇,因为议会听起来和朝廷的朝会差不多,有人说,不都是开会吗,有何错?错误就在于这朝廷开会,不仅立法,也司法,还执法,还任命各级官员,说简单点就是天下事管完了,可是美联那个议会既不能去司法,也不能执法,更不能任命美联邦各邦国的官员,甚至连任命美联的那个执行官都不能,可见这个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完全掩盖了这些真相,事实上那是个管立法的机/构,所以追求自由民主的朋友应该停止使用砖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而改使用正确的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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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了美联执法的首席执行官,和立法的立法院,现在讲一讲这个世界几乎最自由民主的国家的司法机/——法院,据说在他们的法院里面有陪审团,我们的法院里面也有个陪审员,我们那个倒确实是的,知道的都明白那是个陪衬,不起作用的花瓶,用陪审来描述我们法院那个确实很贴切,可用描述砖制制/度中的东西去描述自由民主体系里面的东西这就完全是诬蔑和诽谤,因为这个狼奶语言体系的陪审团在美联的法庭上具有最大的权力——“裁定罪名是否成立

    具有这么大的权力的东西怎么是陪审团和什么陪审员呢!很明显这些词汇遮蔽了其本意,正确的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应该叫临时公民审判团或简称公民审判团临时是为了防止老百姓被洗脑,和长期担任该职务后变成政府利益集团的一分子,审判说明其拥有实权,完全没有的意思。美国的法庭里面的法官仅仅是个法庭的主持人,没有裁定罪名成立与否的权力,说明其有多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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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了砖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我们知道用自由民主语言体系,应该叫立法院,那么我们继续来研究砖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主/",听这名字,这官好大,把议会都管完了,这就是狼奶语言体系词汇取名的妙处,无时无刻不在混淆概念,让你以为这自由民主开的会和砖制的天朝朝廷开的朝会一样,都有个老大一言九鼎,实际上了,这个所谓的/仅仅是个会议主持人,没有多大权力,甚至没有投票权,仅仅在投票成为平局的情况下才会有一次表决资格,就是辩论的时候,甚至没有辩论资格,他就是个主持人而已,所以我们要抛弃这个砖制狼奶语言体系词汇议会主/,改用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立法院主持人

    8前面讲了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临时公民审判团或简称公民审判团,知道了在美联法庭上,那个所谓的法官所起的全部作用就是维持秩序,也就是当双方在对抗的时候,维护游戏规则
    双方的证据是否可以呈堂,提出的证人是否可以出庭,向证人的提问是否恰当,在法庭上可以说什么,不可以说什么,在有一方犯规的时候叫停,等等,这些都是所谓法官的责任。但是,真正在案子里最终决定输赢的,却不是这个所谓的法官。在审判中,所谓法官只是个球场上辛辛苦苦监视双方是否犯规的。而且在整个审理过程中,他确实在不断地吹哨叫停。法官的水平一是体现在对于游戏规则的熟悉,还有就是对抗衡的双方吹哨吹得公正
    他的水平绝不是体现在给被告定罪时能够明察秋毫。在这些案子中,美联的法官并不是断生死的青天大老爷,断案根本就不是他的事儿,他也压根儿就没那份权力。那么,最终到底是谁在掌握被告的生杀大权呢?是最最普通的美联平头大百姓,即临时公民审判团或简称公民审判团
    看到这里,再结合上面议会主/的例子,大家可以得出结论,在有公民审判团的自由民主的法庭上根本没有所谓的法官,仅仅有个法庭主持人他仅仅在维持法庭的辩论秩序,和立法院主持人维持立法院辩论秩序一样,所以在有临时公民审判团审案的法庭里,追求自由民主的朋友们应该停止使用遮蔽真相的法官这样的狼奶砖制语言体系词汇,改用自由民主语言体系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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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前-1 2009-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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